在讀研究生參與本科教學活動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一部分,為規範研究生在本科教學中兼課和教學實踐等活動,特作如下暫行規定:
一、研究生在本科教學中兼課
(一)“兼課”指在一學期中有計劃的非臨時性任課。
(二)在本科教學中兼課的研究生必須持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碩士研究生不得擔任主講教師,可以擔任輔講教師。
(三)試講由各系主任、教務科長參與考核。
(四)經一定審核程序安排兼課的研究生及其兼課情況,由教務科填寫報表送教務處。
二、研究生在本科教學中教學實踐
(一)“教學實踐”指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參與本科教學活動。
(二)研究生教學實踐為本科生授課,授課時數不得超過該課程時數的三分之一。
(三)研究生教學實踐在為本科生授課時,導師必須在課堂聽(看)課。
(四)研究生教學實踐為本科生授課情況,應在學期初(開學兩周内)由導師所在系填寫報表送教務科。
三、凡未按本規定在校内本科課堂教學中安排研究生兼課和教學實踐,一經查實将作為教學事故處理。
四、本暫行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