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期授課計劃是教師落實課程教學大綱,安排授課内容,确定課程教學進度和教學方式的具體計劃,是教師授課的依據。為規範教師學期授課計劃的編制、規範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填寫說明:
1.院(系):指教師授課班級所在學院,學院名可簡寫。
2.專業:填寫專業全稱,不得填寫簡稱、口語化名稱等。
3.班次:填寫班名全稱。
4.課程:應與教學計劃(培養方案)中的課程名稱—緻,不得填寫簡稱、口語化名稱等。
5.課程總時數、本學期時數、計劃周數: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培養方案)規定的數字填寫,不得自行調整,随意增減。
6.周學時:以課程教學計劃表周學時為準填寫。
7.教學目的要求:通過課程教學,學生需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
8.日期:以校曆為準填寫。
9.授課章節及内容:是學期授課計劃的重點,要求簡明扼要,寫出每周所講授的章節及核心内容。
10.教學方法:是教師和學生為實現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要求而采用的手段,包括教師教的方法和學生學的方法。
11.教學輔助手段:是教師為實現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要求而需借助的多媒體等教學手段。
12.預習、複習及作業的内容與要求:簡明扼要寫出學生需要完成内容的章節或知識點及需要達到的層次。
13.輔導:以學院或教研室安排的地點和時間為準。
14.教研室審核意見:教研室主任要對教師填寫的學期授課計劃的内容和形式嚴格審核,對填寫不合格的,要求授課教師重新填寫,分管院長要最後審核并簽字。
二、管理辦法:
1.填寫好的學期授課計劃表由教務處保存電子版,學院保存打印件。
2.教學秘書于每學期第一周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報送教務處,并附有關開課門數、表格份數的說明。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