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根據《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學工作規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課程一經排定,主講教師應全力保證其按時足時授課,不得以任何理由縮減授課時數,未經學院領導、教務科批準,均不得随意調、停課。
2、課程主講教師如因病、事等原因不能按時授課的,應向系、教務科、學院負責人請假,并填寫《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調課表》(兩份)報系、教務科、主管院長負責人審批。在填寫調、停課申請表時,必須寫清楚拟調課課程名稱、系别、班級、時間、原因;補課須寫清時間、地點、内容;否則不予審批和備案。
3、審批同意調課申請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調課表》一份留教務科備案,一份由所任課的系留存,由系負責通知到相關班級的學生。
4、任課教師因私每學期每門課程調、停課次數在3次以上者,不得參評本學年度進行的評優評獎活動,并納入年終考核。
5、學院、系所組織的集體活動,如涉及調、停課時,必須事先報請教務科、院領導批準,否則不予安排。
6、未經批準擅自調、停課的教師将給予處理,具體處理辦法見《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學管理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
7、節、假日和重大活動的調課安排統一由教務科,根據學校規定執行。
8、本規定自2006年3月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