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學指導委員會工作章程》,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學指導委員會在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和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主要職責如下:
1.對教學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對各專業培養方案修訂、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2.對日常教學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對違犯教學秩序的行為提出批評和建議。
3.在教師教學成果評定和職稱評審中對教師教學質量和水平有否決權。
4.對學院的教學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廣泛了解和分析教師、學生及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對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提出意見和建議。
5. 結合學院工作計劃制定每學期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參與教學有關的各項評估工作。
6.提出教學研究課題,指導教學研究工作。
7.随時聽課,并填寫聽課登記卡,反饋聽課後的意見與建議。
8.各項工作須有文字記錄,專項活動須寫出書面材料。